春节员工福利一般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支付货币性福利的: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支付非货币性福利的: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副﹣职工福利﹣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而支出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其他费用等,通常包括工资、奖金、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春节员工福利可以按比例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现行的会计准则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两个科目删除,而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来计算公司应付给员工的各种薪酬。员工福利是指为帮助员工或其家庭解决某些问题、渡过难关,或激励员工并帮助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所支付的费用,目的是提升职工物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