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发放过年福利一般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这个会计科目。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会计科目:
1、发放货币性福利的: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货币性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发放非货币性福利的: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付职工薪酬”由原“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变更而来,指的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所发放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对应付职工薪酬进行会计处理时,通常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按照应付职工薪酬的种类设置对应的明细账户。
福利费是指企业在工资、社会保险之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采取的补贴措施和建立的各项服务设施,是为帮助员工或其家庭解决某些问题、渡过难关,或激励员工并帮助员工的工作和生活所支付的费用,目的是提升职工物质水平。其中货币性福利指企业以货币性资产支付给职工的薪酬,包括企业提供的交通补助、用餐补助等。
并非春节福利都进“管理费用”科目,具体科目要根据员工所属的部门分类进而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如员工是属于管理部门的,则该员工的福利费就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员工是属于销售部门的,就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员工是属于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就计入“制造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