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经营活动盈利能力的分析,显然不能简单地考察营业利润。
实际上,需要造一个新概念——核心利润来解决企业经营活动盈利能力的分析问题。
核心利润的概念最早由我和钱爱民教授在十几年前的一篇文章中提出,当时的计算公式是:
核心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由于与核心利润计算相关的项目逐渐发生了变化,核心利润的计算公式也在不断变化。
按照最新的利润表结构,核心利润的计算可以按照下面的公式进行:
核心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利息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利息费用要不要从核心利润里面减掉是可以讨论的。
首先要说明的是,企业的利息费用是企业在债务筹资过程中发生的应该计入利润表的那部分利息,主要反映了企业的债务筹资成本,与企业的债务融资管理有关。
那么,企业的债务筹资与营业收入有关系吗?
这要具体地看。
有的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为充分,日常经营活动根本不用债务筹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利息费用与营业收入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有的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零,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需要债务筹资来充实。在这种情况下,与补充企业经营性流动资金有关的债务筹资产生的利息费用就与营业收入有关。
但是,为了简便起见,现在的计算公式保留了减除利息费用的做法。在具体分析以及企业业务部门的绩效评价中,就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核心利润的概念建立以后,你就可以通过计算核心利润来考察企业营业收入的盈利能力了。
我们以长安汽车的利润表信息为基础,看看该企业各年的核心利润是如何表现的(见表。提示:在2018年以前,核心利润的计算是减去财务费用;从2018年开始,核心利润的计算是减去利息费用)。
数据显示,企业的核心利润从2017年至2020年就没有出现过正数。看得出来,在此期间企业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长期不佳。
有了核心利润的概念,我们还可以造一个比率——核心利润率(核心利润率=核心利润/营业收入×100%),用以衡量企业营业收入获得核心利润的能力。
根据表的数据计算,结果显示,即使是在企业核心利润为正数的时期,企业的核心利润率也是很低的。较低的核心利润率意味着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不强。
小结:本文的讨论是要告诉读者,按照常规的中文概念简单比较营业利润与营业收入会被引入歧途。核心利润概念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分析企业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