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放春节慰问品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企业实际发放慰问品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买慰问品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计提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等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给职工的薪酬,包括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内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是企业会计科目中负债类科目之一。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置“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外购慰问品发放给员工不视同销售因此,取得的增值税专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已经抵扣,则发放相应福利环节时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