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春节奖金发放时,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及其二级明细科目“奖金”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企业实际发放春节奖金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涉及代扣个税)
银行存款
企业计提春节奖金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此外,企业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计提应付给员工奖金时,根据员工所属部门的不同,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责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科目;管理部门人员产生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科目;生产部门人员产生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科目;销售人员产生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奖金”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是企业会计科目中负债类科目之一。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置“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春节奖金发放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因此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