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春节礼品给职工作为福利,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进行核算。
外购并发放春节礼品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购入春节礼品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发放春节礼品时需计提相应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以外的福利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具体是指: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受助对象是生活困难的职工,对其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洗衣房、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计划生育补助、上下班交通补贴、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如: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