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发放购物卡属于职工福利,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实际发放购物卡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购入购物卡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计提相应职工福利费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如: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春节购入购物卡行为属于预付卡行为,应计入“预付账款”科目,不得直接计入费用。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如商品采购款项、在建工程价款、预付的材料款等。预付账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供货单位预付的款项。
若企业用购物卡给员工发放过年福利,属于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若企业用购物卡送给客户作为交际应酬费,属于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若企业用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属于管理费用——办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