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之前按75%比例享受加计扣除政策,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请问在申报时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按照《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的规定,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企业可以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享受优惠。选择预缴享受的,在预缴申报时,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具体情况分两种:

  通过手工申报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相关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名称,并填报优惠金额,相关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填报要求,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同时,企业应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该表在预缴时不需报送税务机关,只需与相关资料一并留存备查。在年度申报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相关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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