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经营所得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应当在次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汇算清缴。本文就针对取得经营所得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取得经营所得要不要办理汇算清缴?
答:取得经营所得是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的规定的规定可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常见问题都有哪些?
1、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结束时间是什么?
答: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结束时间是3月底。注意不是5月底!也不是6月底!
2、经营所得汇缴能不能减去6万元?
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可得,对于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即,经营所得汇缴是可以减去基本费用6万元的,但要注意不能重复扣除。
3、需要进行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的都包括了哪些人?
答:需要进行经营所得个税的汇缴具体包括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合伙企业个人个人合伙人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4、是不是所有的经营所得都要做汇算清缴?
答:对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而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需要在次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要填哪张表?
答: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填写“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
2、申报期限如何规定?
答: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缴纳税申报;对于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当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3、对于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是汇总填报吗?
答: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不是汇总填报,而是应当分别填报。
以上就是关于取得经营所得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