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强制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给予工一定的补偿费用。这笔费用,通常称为“辞退福利”,那么辞退福利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吗?交个税吗?
辞退福利是否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辞退福利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辞退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无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支付的补偿;
2、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支付的相应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是指企业按相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的各种报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辞退福利是否要交个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相关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税,对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则不用计征个税。
辞退福利如何计量?
1、强制辞退
企业对于强制的辞退,应以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作为依据,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2、自愿接受裁减
对于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企业应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以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作为依据,计提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