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常见方式,对于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的情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征税,需区分情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无偿转让股权,可不征收个税: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除以上情形外的亲属之间股权转让,若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转让收入并计征个税。
股权转让如何理解?
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向其他个人或法人进行转让的行为。主要情形包括:出售股权;公司回购股权;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也就是投资人由于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股权转让可做以下账务处理:
1、按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通过公司账户,新股东交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3、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