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手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允许抵扣进项,那么企业取得手机专票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手机专票抵扣如何做账?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手机属于企业经营需要用途的,取得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若购买手机属于企业私人用途的,则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进行抵扣。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手机专用发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税费包括哪些?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应交税费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