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两者之和。对于应交城建税,可计入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应交城建税分录

  应交城建税分录处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其纳税人为交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分别与两项税金同时缴纳。对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可做以下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城建税税率是多少?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城建税的计算公式

  1、没有消费税,城建税=应交增值税*城建税率,有消费税,城建税=(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城建税率。

  2、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的城建税计算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消费税)×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