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不同于其他税种,它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和税基,而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为计税依据。本质上是一种附加税。那么城建税缴纳的会计分录怎么编制?

城建税分录

  城建税缴纳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银行存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什么?

  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是:一是具有附加税性质,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为基础,没有类似于其他税种的具体、独立的征税对象;第二,它有特定的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专门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实际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1、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是指实际缴纳“两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2.税率(7%、5%、1%)

  (1)受托人代扣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受托人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场所缴纳“两税”的,按经营场所适用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