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现去年城建税多计提时,在今年需要对多计提的城建税进行调整,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去年城建税多计提的账务处理
1、对于上年度多计提城建税事项(多计提但申报纳税未多计缴),可以在本年进行调整,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除此之外,对于涉及少计缴的企业所得税,通常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并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如果上年度多计提并多申报缴纳税费,首先应向主管税务局申请退回多交税款,随后经税务局审批并收到退税款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什么是城建税?
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什么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股东权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