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购买了汽车后需要为车辆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同时,购买的车辆还要缴纳一定的车船税。那么汽车保险的车船税的账务处理该如何做呢?

汽车保险的车船税

  汽车保险的车船税的会计分录

  1、企业收到保险机构的发票,备注中注明车船税信息的,首先计提车船税:

  借:税金及附加——车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2、缴纳车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企业已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则不需要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税。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其征税范围包括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