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职工救助帮扶力度,多地推出疫情期间企业缓缴工会经费,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北京市——北京市总工会印发的《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职工权益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出台政策,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已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定期全额返还其缴交的工会经费,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天津市——天津市总工会印发的《关于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双赢”的通知》明确,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即征即返。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对已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实行全额返还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即时征缴,即时返还,助力小微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安徽省——安徽省总工会3月3日印发《关于服务职工群众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十项措施》通知,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将全额返还2020年度工会经费;省总工会将2020年税务代收本级留成经费全部返补基层企业,以减轻企业负担。

  陕西省——陕西省总工会近日明确,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职工的援助、救助帮扶力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缓缴工会经费,今年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预算专项资金支持困难企业,援企稳岗。

  黑龙江省——实施全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对已建立工会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定期全额返还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两个年度的工会经费。

  河南省——河南省总工会日前印发通知,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全额返还2020、2021年度工会经费。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可减免互助金,省、市总工会予以适当补助。各级工会还可以安排专项经费,对一定期限内复工复产企业返岗职工交通费用直接予以补贴等。

  江西省——对全省小微企业的工会经费,从2020年1月1日起两年内实行先征缴后全额返还。

  浙江省——浙江省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对全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

  甘肃省——甘肃省总工会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稳定小微企业劳动关系,规范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湖南省——根据湘财税[2020]7号,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由上级工会定期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