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对方企业预付款时,应计入“预收账款”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收到预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实现销售、确认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购货单位补付的预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4、向购货单位退回其多付的款项时:

  借:预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企业预收货款业务不多时,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直接将预收的款项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