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设计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财政原则。税收的基本职能是筹集财政收入,为国家财政需要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是建立税收制度的基本准则;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指政府征税要使不同纳税人承受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3、效率原则。税收的效率原则要求政府征税活动一方面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另一方面要以尽可能小的税收成本来取得税收收入,即税务机关的征收费用和纳税人的纳税费用最小化;
4、适度原则。社会整体税收负担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负担能力,既能基本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又不能使税负太重影响到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