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捐赠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所进行的公益捐赠项目进行判断,并确定企业所产生的的公益捐赠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费计征前进行扣除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第九条的内容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企业所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应当符合捐赠对象和捐赠渠道两个条件,捐赠的对象必须是所规定的的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而捐赠的渠道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公益性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