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A: 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打到40万元

C: 2名董事提议召开

D: 2名监事提议召开

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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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A选项大于1/10,C选项大于1/3,因此A、C选项是符合规定的;该题设有监事会,因此应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而不是监事,因此D选项错误;根据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注意】考的不是股份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法条走,不要混淆。

答案选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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