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孙某于2021年2月1日在某公共场合丢失了自己的手表,被工作人员陈某拾得。2月20日,王某以9000元的价格从陈某手中购得该手表。6月25日,孙某发现并有证据证明王某戴的手表就是自己丢失的手表。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王某取得了该手表的所有权

B: 王某并不当然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C: 2021年6月25日,该手表的所有权人仍是孙某

D: 孙某有权在2023年6月25日之前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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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遗失物善意取得,除了须满足有关善意取得的一般构成要件外,还应具备一个特别要件,即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未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因此王某并未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选项A错误。当转让人将所拾得的遗失物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真权利人拥有选择权,或者放弃遗失物所有权向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孙某最迟应在2023年6月25日前请求王某返还手表,故选项D正确。如果孙某依法请求王某返还,王某并不能取得手表的所有权,故选项B正确。2021年6月25日,孙某并未表示放弃遗失物所有权,故孙某仍为手表的所有权人,选项C正确。


答案选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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