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 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 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根据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选项A正确);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正确);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选项C错误);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