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涉及较多的税种,尤其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请问建筑企业异地施工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相关规定:对于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对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建筑企业外地预缴税款会计分录
答:建筑企业外地预缴税款,做以下分录处理:
1、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做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做以下分录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建筑企业异地施工,需要到当地办理《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例如:根据《广东省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施工管理办法(修正)》相关规定,企业跨地区施工的,应当向主管工程项目的建委申请注册,领取《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申请注册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进沪施工证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营业管理手册》;企业指定的在沪常驻责任人和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常驻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企业在沪施工人员状况的材料;企业质量、安全等管理组织的有关材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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