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都是企业去向农户收购农产品,然后再销售的这样的销售方式,那么收购农产品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呢?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收购农产品时会计应该怎么处理?
这要分几种情况进行说明:
1、企业直接从农户那里收购,需要办理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按金额直接称于13%的增值税进项;
2、企业从其他企业购入的,这里需要分专票还是普票。
根据(财税〔2012〕38号印发)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上述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因此,2019年4月1日以后,如果你公司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则对应的扣除率为13%;如果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则扣除率为9%
收购农产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以上就是有关农产品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会计更多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