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工作错过就餐时间,或者在外工作而不能返回就餐的,企业应当发放误餐费。对于误餐费报销业务,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误餐费报销

  报销误餐费的账务处理

  误餐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当中,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等。

  误餐补助需要缴纳个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因此,真正误餐补助不需要缴纳个税,也不需要发票来报销,如财务人员去税务办事,中午在外就餐,发的误餐补助。当然也可以取得想过发票按照费用报销。

  与工资一起发的“误餐补助”,人人都有,每个月都有的,就不是“误餐补助”了,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