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措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便是措施策之一,企业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算时一般涉及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实际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国家为保障残疾人权益制定的规则。缴纳人为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企业、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征收人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未设有地方税务局的地方,一律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保障金按照上年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差额人数与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什么是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等。
什么是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其他应付款核算的范围包括: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时,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