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时需缴纳相应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于残保金,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残保金分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会计分录

  一、如果不采取提取的方法,缴纳时,直接作凭证: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二、如果提取的话: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什么是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管理费用是什么?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其他应付款是什么?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具体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