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经济单位,不再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分别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所以涉及到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付款后填制的,涉及转账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由有关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通用记账凭证的填制方式具体如下:
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先,贷方科目在后,将各会计科目所记应借应贷的金额填列在“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内。借、贷方金额合计数应该相等。制单人应在填制凭证后签名盖章,并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通用记账凭证又称为标准凭证,是用来反映所有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为各类经济业务所共同使用,主要适用于规模小、业务量不多的单位。
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单位,不论收款业务、付款业务还是转账业务,均采用一种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与专用记账凭证的区别具体如下:
1、通用记账凭证是指适用于所有经济业务的格式统一的记账凭证;而专用记账凭证是指分类反映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
2、通用记账凭证的格式不再区分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而专用记账凭证按其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又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