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存款账户一般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当企业使用专用存款账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专用存款账户的注意事项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需要注意的是,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的业务。
2、期货交易保证金、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以及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是不得支取现金的。
3、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以及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支取现金的,应当在开户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办理。
4、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粮、棉、油收购资金,以及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进行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了向基本存款账户、或、或者是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
6、业务支出账户,除了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人民币特殊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提供担保、或者是放款。
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1)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4)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5)证券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6)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7)金融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8)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9)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