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在核算春节聚餐业务时,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编制相应会计分录。
计提春节聚餐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作用于增加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以及家属解决部分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具体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公费医疗经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等。
1、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职工医药费、职工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补贴、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等。
2、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基本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完成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基本生产的产品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基本生产及其他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