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放员工薪酬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根据各部门员工计提费用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工资薪金等
企业实际发放员工职工福利费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企业实际发放员工非货币性福利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实际发放员工工资薪金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达到个税起征点时)
企业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应付职工薪酬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责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管理部门人员产生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生产部门人员产生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销售人员产生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是企业会计科目中负债类科目之一。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置“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薪金指的是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工资薪金所得也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