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如果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实际收到政府补贴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如果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实际收到政府补贴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时的会计处理分为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的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政府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净额法的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政府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固定资产
递延收益是指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递延收益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企业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营业外收入是与企业日常营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营业外收入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也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营业外收入情况,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