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各地都在积极引进人才,那么企业收到政府拨付的人才奖励补助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收到人才奖励增值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描述可判断,公司取得的人才奖励补助,不属于与企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因此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个人收到人才奖励所得税问题
企业把收到的人才奖励补助款分发到个人,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人才奖励,可以免个人所得税,否则需要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