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了一个重要政策,核心意思就是扩大了纳税信用修复的范围。啥意思呢?目前我国企业纳税信用级别按优良程度分为了A、B、M、C、D五级,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关系着企业获得税收服务的多少,良好的纳税信用为企业在税收管理、出口退税、融资授信等诸多领域带来优先和便利。那为了鼓励和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从2020年开始,税务部门推出纳税信用修复机制,此前相关文件已对19种发生频次高,但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明确了相应的修复条件和修复标准,此次发布的公告,新增了对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情形,上述新政策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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