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期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刚刚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为进一步支持新冠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55号)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研究决定,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省范围内将2020年4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延至2020年4月30日。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后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纳税人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先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2日
注意:以上是湖北省的4月申报纳税期
湖北省以外地区的纳税申报期为4月24日!
这个日期国家税务总局目前都没有变化!
也就是说,距离征期只剩下2天了!
所以大家要抓紧时间办理申报了
为4月小规模季报做好充分准备,为一般纳税人4月征期顺利完成抄报税工作,团团提醒大家月末开票软件需注意这些问题:1.逾期远程清卡4月如何进行抄报2.发票读入问题3.发票分配问题4.离线发票问题5.检查当月开错的发票是否作废处理6.软件版本升级问题继续阅读下方内容,查看6个问题的详解!
01
逾期远程清卡问题
问题:3月因疫情等原因无法进行抄报清卡工作,4月是否可以在开票软件中继续清卡?
答案:请检查您的金税盘开票软件版本号是否为V2.3.10.200228,此版本支持逾期报税清卡。升级到此版本后,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登陆开票软件,即可自动清卡,若之前月份有逾期未清卡导致锁死的情况,手动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然后点击远程清卡即可。
02
发票读入问题
当月用完发票需要再次购票,有两种方式,1.传统的税务大厅购票,2.税务官网购票,不同的购票方式,发票读入的方法也不同:
1.传统的税务大厅购票,发票读入方法:
2.税务官网购票,发票读入方法:
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
设置购票时间范围,查询-发票下载,核实信息无误后,正常使用。
注意:如果反复查询下载显示“发票卷下载失败”,您可以尝试手工下载。选择票种,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张数,点击“下载”按钮进行发票下载。网上购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只能通过此种方法下载
03
发票分配问题
团团建议:由于下月征期清卡前是无法进行主分机分配发票操作,建议您月末将下月征期内预计使用的发票份数先分配到分机,避免影响开票量不够导致不必要的麻烦,以下是具体步骤:
主机操作: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分票管理-分配发票-选择分机-输入份数-确定即可。(注意:分配电子发票时,分机号默认是全部)
主机分配成功后分机进行发票下载↓
分机操作: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分票管理-领用发票-查询-发票下载即可下载发票。
04
离线发票问题
开票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存在离线发票的问题,不能继续开票或抄税,团团汇总下列几个常见的情况,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请您检查计算机是否处于联网状态,电脑时钟为北京时间,基础的检查做完,再按照下列方法尝试解决:
1.修复后自动上传
登录系统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选择本月和上月,修复2次。2分钟后重新进入发票查询界面查看发票报送状态,变为【已报送】后,可以正常开票。
2.修改服务器地址
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上传参数设置-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设置为https://tysl.beijing.chinatax.gov.cn,注意:输入服务器地址时输入法切换成英文半角状态,修改完服务器地址后,先点确定,退出开票软件重新登录后,再测试。
测试成功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退出系统重新登陆,查看发票查询中所有发票报送状态为已报送时则正常开票。
3.离线时限0小时
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查看离线时限,如果离线时限是0小时,每次开票之后会提示离线开票时间超限,此为正常提示。只要等待1-2分钟,待发票查询中发票的状态是已报送就可以继续开票,正常使用即可。
4.检查电脑的时间格式
进入控制面板,点击【时钟、区域和语言选项】,【区域和语言】,按照下图更改时间格式,之后重新进入开票软件尝试测试。
05
发票作废问题
请检查本月开具有误的发票是否完成作废工作!
专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开错,且未进行勾选认证,可以直接作废,谁开票谁作废的原则,或选择管理员权限登录开票软件进行作废。非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开错,且未进行勾选认证和非征期抄报,可以直接作废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中需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按钮。
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是否需要交给购买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因此,此种情形,销售方需要将红字专票对应的联次(发票及抵扣联)交给购买方。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确规定,但由于红字发票也有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一般是销售方留存记账联,其余联次交与购买方。
普票:当月开错的发票,且未进行非征期抄报,可以对其作废。
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择开错的发票-点击作废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错处理方法:
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也就是说,电子发票开错不管是本月或跨月只能冲红,不能直接作废。
确定发票是否作废:打开发票管理-发票查询-选择月份,将底部滚动条拖动到最后,可查看到作废标志,显示“是”说明已经作废成功。
06
软件版本升级问题
为实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减免和下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需要在3月份开票前进行升级,升级后的版本为V2.3.10.200228。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留言咨询升级的最后期限是什么时间,在通知中已明确提示大家,是开票前完成开票软件版本升级工作。如果大家在软件版本升级过程遇到了问题,可以点击软件版本升级常见问题 查看是否有您遇到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及时解决。
附:2020年5月-12月
纳税申报征期日历
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6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6月15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7月15日。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9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9月15日。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11月15日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12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12月1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航天金税 内蒙古电子税务局服务中心。财税智囊团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务必联系授权,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