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公司是属于小型制造业的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个体工商户,但是因为经营规模比较小,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所以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公司可以享受这次支持复工复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吗?
A:是可以享受的,根据财税2020年第13号公告规定,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对湖北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了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文件规定,这项政策适用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和工商户,只要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都可以享受这项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Q:那么如果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可以放弃减税,依然按照3%开具专用发票吗?
A:根据规定,是可以按照规定放弃免税、减税和缴纳增值税的,放弃后,按照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享受按照1%开具专用发票的,也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的征收款申报纳税并且开具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