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内容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二、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1、直接取消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取消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消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2、审批改为备案,在全国范围内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
3、实行告知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对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对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4、优化审批服务
三、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1、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逐项确定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推动将保留的登记注册前置许可改为后置。
3、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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