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职工发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编制相应会计分录。春节职工发福利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此外,春节职工发福利时需先计提相应职工福利费,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是企业会计科目中负债类科目之一。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设置“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工资、奖金、津贴、住房公积金”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如: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以外的福利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职工医药费、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集体福利的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