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类账的填制要求主要有五点内容,具体如下:
1、启用时的要求
启用新张时应将上一年度的期初余额转记到新账的第一页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明初余额”。
2、使用工具的要求
记账时必须使用蓝、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书写;红色水笔只有在结账、改错、画线、冲销时使用;严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登记账簿。
3、书写规范的要求
登记总分类账时,书写的文字及数字数字必须规整,书写数字时,数字一般只占到格高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以方便必要时更正。
4、登记账簿时的要求
账页使用中不许跳行、跳页、如出现空行或空页应画对角线予以注销,并加盖“作废”戳记。一般情况下账页的第一行和最后一行一般不记录正式的经济业务内容,只记录“承前页”和“转次页”;不得随意撕毁或添加账页。
5、结账时的填制要求
对已登记完整的业务,应在会计记账凭证画“√”表示过账;总分类账账簿上所有的内容必须填制完整。
总分类账也称总账,是按总分类账户(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登记的账簿。总分类账能全面地反映和记录经济业务引起的资金运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并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数据。总分类账一般采用订本式账簿。
总分类账的格式是三栏式,设有借方、贷方和余额三个金额栏目。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在“借方”、“贷方”两栏内增设“对方科目”栏。
总分类账的登记方法因登记的依据不同而有所不同。经济业务少的小型单位的总分类账可以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经济业务多的大中型单位的总分类账可以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又称科目汇总表)或汇总记账凭证等定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