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赞助支出,一般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具有无偿性。对于赞助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赞助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按照上述描述可知,赞助支出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赞助支出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主要有: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盘亏损失等。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是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