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销售业务的,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关于一般纳税人月末增值税账务处理的内容,来一同了解吧。
一般纳税人月末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月份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月份终了,将当月预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1、企业和企业单位的年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应向税务主管部门申请鉴定一般纳税人。
2、纳税人义务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可以按照统一的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帐簿,按合法有效凭证记账;
(2)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
增值税如何理解?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属于价外税,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