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对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计税,它是一种流转税,也是价外税,主要由消费者负担,对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应如何做会计核算?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1、增值税”进项税额“ 的会计核算
(1)在企业采购商品的时候,增值税的税额可以在增值税发票上看到,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在企业接受应税劳务、 接受捐赠转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货物等行为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营业外收入/应付账款
(3)特殊情况: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应按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乘以扣除率计算。
2、增值税”销项税额“ 的会计核算
(1)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应按销售的收入和增值税税率来确定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发生视同销售货物应交纳增值税,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月末,企业调整了相关增值税项目后,应结出应交增值税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核算,余额如果在借方,则全部视同留抵税额,余额若在贷方,则全部转出缴纳税款,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月末是否需要将计提的增值税结转到本年利润?
由于企业计提的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月末并不需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当中,但是,企业计提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金,在月末是需要结转到本年利润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