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增值税的,应及时补缴增值税。补缴以前年度的增值税,一般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补缴增值税分录
补交当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补交以前年度的增值税
1、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查补转出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补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结转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增值税:是以商品价值中的增值额为课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根据现行增值税的有关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中,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况时需要补税:
(1)纳税人因对税法不熟悉而错用税目、税率或计算错误造成的少缴税款;
(2)纳税人因偷税、抗税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未缴或少缴税款;
(3)税法修订而造成的应当补缴的税款;
(4)税务工作人员工作疏忽而造成的少征税款等等。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什么意思?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核算内容如下:
1、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