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按时申报缴纳增值税,经税务检查后需补缴的增值税,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补缴去年增值税分录
补缴以前年度的增值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对应的会计分录,比如企业以前已经计提、申报,只是尚未缴纳的,做如下分录:
1、应缴未缴的按正常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经税务检查,额外需补缴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收检查调整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收检查调整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
计提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当月的已缴税金,当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