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事项“非接触”办税服务来啦,纳税人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后,即可完成相关出口退(免)税事项的申请,不用再顶着风吹日晒跑到现场办理啦,哪些出口退(免)税事项可以“非接触”办理呢?
1、退(免)税申报
纳税人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
2、出口退(免)税备案业务
备案登记、备案变更(无需结清税款的)和备案撤回(无需结清税款的)。
3、证明电子化开具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中标证明通知书》、《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那我通过“非接触”办理证明等出口退(免)税事项,税务机关还能给我出具纸质版吗?
根据文件规定,纳税人确需税务机关出具纸质文书的,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出具。要注意的是,原需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以及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的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纳税人应当妥善留存备查哦。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会计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