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在春节期间所发放的慰问费属于工会的经费支出,应该列入工会会计制度中的第502号科目“维权支出-送温暖费/困难职工帮扶费”等,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维权支出—送温暖费/困难职工帮扶费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工会经费指的是工会组织用于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要的费用,其主要来源有:会员按照规定所缴纳的工会经费;工会举办的事业收入;行政方面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拨交的经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行政的补助。工会的经费主要是用于对员工的宣传活动支出,文艺活动支出,体育活动支出以及工会干部训练费。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1、基层工会在时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这里所指的节日主要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如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经过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相应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会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会员生病住院或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也会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其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慰问金)
贷: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