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开张发红包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科目进行核算。春节开张发红包时需计提相应费用,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实际春节开张发红包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工资薪金指的是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工资薪金所得也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春节公司发红包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春节公司发红包时,需要计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同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发红包时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应在发放工资时一并扣税。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外等福利待遇支出。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具体有:职工医药费、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集体福利的补贴、其他福利待遇等。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实际发放的餐费补贴等,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因此,春节公司发红包在会计核算时应计入“工资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