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会经费给职工发的生育补贴、结婚福利等,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公司用工会经费给职工发放的属于社会保险补贴之外的福利,属于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范围,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155号)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