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国家规定的年假休多少天?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